2026年7月4日,市场监管总局、商务部联合发布《电子商务法(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系2019年本法实施后首次大规模修订,核心突破是增设全域域外适用监管条款,打破境外电商平台“注册地在海外、国内监管无法追责”的监管真空;针对放任平台内商家向中国境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、大规模知识产权侵权等特别严重违法行为,新增上一年度营业额5%以下高额比例罚款,惩戒力度较旧法固定200万元顶格罚款提升数千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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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新增域外监管核心法条适用边界
1. 域外管辖触发标准(满足其一即适用中国《电子商务法》)
只要境外电商平台存在面向我国境内消费者的经营行为,无论平台服务器、注册主体、海外仓位于哪个国家,均纳入监管范围:
- 开设中文界面、面向大陆用户开放下单、支持人民币支付、直邮/转运中国境内;
- 通过广告、社交引流、跨境独立站、短视频渠道向国内用户售卖商品;
- 平台内境外商家批量对华售假、走私违禁品、虚假宣传,平台未尽审核管控义务,损害境内消费者、品牌权利人合法权益。
2. 境外平台法定强制配套义务(未履行直接认定违规)
- 设立境内责任主体:境外平台必须在国内设立法人机构或委托具备资质境内全权代表,对接监管调查、接收处罚文书、承担赔付;无境内代表可直接切断对华网络接入。
- 完整留存交易数据:对华所有订单、商家资质、聊天物流记录至少留存5年,监管部门可依法调取,拒绝提供数据视为从重情节。
- 搭建境内售后维权通道:设立中文客服、国内退换货链路,履行先行赔付义务,不得以跨境距离、境外法律为由拒绝售后。
- 商品前置合规审核:对华销售商品必须核验原产地、质检、进口备案、商标授权,严禁无资质假冒、仿牌、未备案医美/药品流通。
二、5%营业额高额罚款触发条件(境外平台售假适用)
草案明确三层分级处罚体系,5%比例罚仅针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平台主体,需同时满足三项认定标准:
- 行为层面:平台长期放任、纵容商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、伪劣三无产品;明知售假未下架链接、未封禁商家、未上报监管线索。
- 影响层面:大规模批量售假,覆盖服饰、3C、美妆、母婴等民生品类,形成稳定假货分销链路,大量消费者权益受损、国内品牌商誉严重侵害。
- 后果层面:造成重大人身安全风险、大规模消费维权群体性事件,或拒不配合监管整改、多次约谈拒不处置假货商家。
配套叠加惩戒措施(可同步执行)
- 全额没收平台本次违法活动全部所得;
- 暂停对华全部电商业务、关闭境内支付/物流合作通道;
- 切断境内网络访问、下架应用商店客户端;
- 将境外平台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,限制对华投资、数据合作、市场准入;
- 涉嫌犯罪的,移交公安开展跨境司法协作,追究平台实际控制人刑事责任。
新旧处罚力度对比
| 规则版本 | 平台严重违规罚款上限 | 适用局限 |
|---|---|---|
| 现行2019版《电商法》 | 固定200万元封顶 | 对年营收千亿级海外平台威慑力极低,境外平台极易规避执行 |
| 本次修订草案 | 上一年度全球营业额5%以下无上限比例罚 | 按千亿营收测算单笔罚单可达数十亿元,域外平台无规避空间,监管具备跨境反制手段 |
三、境外平台对华售假典型违规场景(极易触发高额处罚)
- 平台不审核商家商标授权,大量第三方店铺售卖仿大牌箱包、数码、美妆假货,平台仅收取佣金不做管控;
- 明知商家虚报原产国、伪造质检报告、走私无备案进口假货,仍持续提供流量曝光、活动资源;
- 消费者买到假货发起维权,平台设置跨境售后壁垒,拒绝退款、不配合国内监管协查;
- 借助海外本土店铺、代注册账号拆分订单规避监管,规模化向国内倾销假冒商品。
四、草案落地底层监管逻辑
- 填补跨境域外监管空白
过去境外平台依托属地管辖权割裂,国内监管难以跨境追责,假货、侵权、售后推诿乱象频发;新增域外适用条款实现“凡对华经营,必受中国法律约束”,构建完整跨境数字监管闭环。 - 统一境内外平台合规标尺,消除监管套利
境内电商平台早已落实商品审核、假货管控、先行赔付义务,海外平台长期宽松监管形成不公平竞争;新规抹平内外平台责任差距,实现市场公平。 - 强化知识产权与消费者权益跨境保护
针对跨境仿牌售假高发态势,以天价比例罚形成强震慑,倒逼海外平台主动收紧商家入驻、商品上架审核门槛,从源头压缩假货流通渠道。 - 配套对等数字贸易反制机制
若境外国家对我国电商企业实施歧视性限制,我国可依据本法对对应国家电商平台采取对等准入、处罚限制措施,完善数字贸易治理工具箱。
五、三类市场主体实操应对方案
(一)海外跨境电商平台(TikTok Shop跨境、亚马逊、Shopee、独立站平台等)
- 尽快设立境内合规代表机构,建立中文售后、维权、投诉处理全链路;
- 上线AI假货识别系统,对华在售商品强制核验商标授权、质检、进口备案文件,批量下架仿牌链接;
- 完整归档对华交易全量数据,建立假货商家黑名单,永久封禁批量售假店铺;
- 主动配合市场监管、海关、知识产权局联合抽查,按期完成整改避免触发5%高额罚款。
(二)在境外平台开店的中国出海卖家
- 杜绝售卖仿牌、无授权假冒商品,完整留存品牌授权、采购凭证、质检报告;
- 不参与虚报COO原产国、虚假报关、拆分订单规避监管等违规操作;
- 配合平台合规审核,一旦平台启动假货清查,及时下架风险SKU,避免店铺封禁并牵连平台触发大额处罚。
(三)国内品牌方、境内消费者
- 品牌方可依托域外监管条款,向市监总局投诉海外平台放任售假,监管部门可依法启动跨境调查、对平台处以高额罚款;
- 消费者在境外平台买到假货,可通过12315、跨境维权通道投诉,监管部门有权责令平台全额先行赔付并开展合规稽查。

六、行业总结
《电子商务法》修订草案域外监管条款+最高5%营业额比例罚落地,标志跨境电商监管正式进入境内外统一标准、全域可追责新阶段。过往境外平台“属地豁免、轻罚低约束”的红利彻底消失,放任对华售假将面临数十亿级高额罚单、切断国内市场准入双重致命打击。
未来海外平台会大幅收紧对华商家入驻、商品上架审核门槛,仿牌、无资质假货跨境流通空间被持续压缩;全球跨境电商赛道竞争逻辑转变为全链路合规审核、跨境售后保障、知识产权管控能力比拼,不合规假货铺货模式将快速出清。